前两天郑州一位老客户给我转来一条央视新闻,说楠哥你看看,这是不是骗人的——北京的吴先生在网上买了份重疾险,保额50万,每年交3200,连交了4年。2024年他确诊癌症,拿着保单去理赔,保险公司说:对不起,首次确诊癌症,我们只退你交的保费,1万多。想要50万?等你第二次、第三次再得癌症再说。吴先生当场就懵了。官司打到北京金融法院,终审判决:赔50万。央视9月1日刚把这个案子曝了光。今天楠哥就把互联网保险这几个坑,一个一个拆给你看。
先说吴先生这个案子。
2020年10月,吴先生通过互联网平台给自己投保了一份"重疾保",俗称防癌险,带多次赔付责任,基本保额50万元。他每年缴保费3200元,连续缴了4年。2024年,吴先生不幸确诊癌症,他依据合同申请理赔50万。
结果保险公司只愿赔1万多元。理由是合同里的一条约定:恶性肿瘤理赔分三种情况——初次确诊恶性肿瘤,按已交保险费给付;第二次再罹患恶性肿瘤,才按基本保额50万赔付。
你品品这个逻辑。一个人一辈子得几次癌症?第一次,也是最可能的一次,保险公司只退你保费;50万保额要等"第二次得癌"才赔。这跟普通人理解的"确诊重疾赔保额",差了十万八千里。
吴先生不服,起诉。一审法院认为,"首次患癌只赔保费、第二三次赔保额"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约定,保险公司不需要履行提示说明义务,没支持吴先生。吴先生上诉到北京金融法院。
北京金融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郝笛承办这个案子,法院的认定很关键。
老百姓通常对重疾险的认知是"确诊就赔付保额",但这个条款在首次患癌的保险责任上,实质上减轻了保险公司的赔付责任。 法院认为,这种有别于一般重疾险赔付标准的合同内容,实质上就是隐性免责条款。
这里有个法律要害:免责条款不能只看它写在合同哪个位置。根据保险法司法解释(二)第九条,要对条款做实质性审查——只要条款内容含有限制、减轻保险公司责任的内容,保险公司就必须对投保人履行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。
而互联网销售这一端,保险公司根本没尽到这个义务。几千字的复杂条款,免责部分没有加黑加粗、没有弹窗强提示,投保人一键勾选就过去了。
北京金融法院最终判决:保险公司赔付吴先生基本保额50万元。
郝笛法官说得很直白:通过互联网平台投保,首先要对条款有强制阅读设置,在复杂条款里,要把免责条款用加黑加粗或其他颜色、放大字体等方式,让投保人注意到。
一句话总结这个判决:条款藏得深,不等于不存在;字写得小,不等于能赖账。凡是实质上减轻保险公司赔付责任的内容,法律上都按"免责条款"对待——没提示、没说明,就不生效。这把尺子,对所有网上买的保险都管用。
央视这次曝光,加上法院梳理的纠纷,互联网投保的坑主要是三个。
第一个坑:隐性免责条款,保额偷偷缩水。 就是吴先生这种。宣传页大字写着"保额50万""确诊即赔",真到理赔才发现,第一次只赔保费、某种高发情况只赔一个零头。判断方法很简单:别只看保额数字,一定要找到"保险责任"和"责任免除"两章,看清楚什么情况赔、赔多少。
第二个坑:免责条款折叠在隐蔽链接里。 法官在审理类似互联网保险案件时发现,几千字的免责条款被折叠收纳在一个超链接里,手机屏幕上不直观展示,也没有人工讲解,投保人很容易忽略折旧、免赔、比例赔付这些关键约定。你以为点了"已阅读",其实压根没看到。
第三个坑:夸大保障、弱化风险,名字和责任对不上。 郝笛法官举了个典型例子:某互联网平台卖的"个人百万综合意外险",听着保额高达百万、保费极低,很多人觉得捡到便宜。仔细看保障责任才发现,所谓百万保额只针对航空事故项下的意外身故;而大家最关心的普通意外身故、伤残责任,其实只有10万块。名字唬人,责任空心。
再加上平台算法推荐、限时抢购的氛围,很多人是在不理性的几秒钟里快速下单,第二个月扣费时才发现买了个跟自己需求完全不一样的东西。
互联网保险不是不能买,它便宜、方便、选择多。但一定要"买明白"。楠哥给你三个能落地的动作。
第一,截图保存宣传页和投保全过程。 投保前把产品宣传页、保障责任介绍页都截图存好。真到理赔,宣传说的和合同写的不一致,这些截图就是证据。
第二,逐条核对"保险责任"和"责任免除"。 重点看三件事:确诊什么病、达到什么条件、赔多少钱。凡是"首次只赔保费""某情况按比例""某器官除外"这类字眼,一个都别放过。看不懂的,直接问客服并要求书面答复。
第三,确认免责条款有没有被显著提示。 正规的线上投保,免责内容应当加黑加粗、强制阅读、弹窗确认。如果一个产品全程让你"一键勾选"、秒过健康告知,反而要警惕——省事的背后,往往是责任被藏起来了。
郑州保险夜话提醒你:买保险是一辈子的保障,别在限时抢购的倒计时里做决定。花十分钟把条款读明白,比出险后打一年官司强得多。
楠哥在郑州做保险服务十几年,线上线下的保单都经手过。我的态度很明确:互联网保险是好东西,它让保障更便宜、更触手可及;但工具好不好,取决于你会不会用。
吴先生这个案子最让人感慨的是,他交了4年保费、认认真真续保,换来的却是一句"首次患癌只退保费"。如果不是北京金融法院把"隐性免责条款"这层窗户纸捅破,这50万他就要不回来。
记住一句话:保额写在宣传页上不算数,赔到手里才算数。 线上投保,多问一句、多看一条、多截一张图,将来理赔时你会感谢现在谨慎的自己。
案例来源:北京金融法院二审审理的互联网保险纠纷,当事人吴先生为化姓,承办法官为北京金融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郝笛。据央视新闻客户端2026年9月1日报道《购重疾险患癌仅赔保费?互联网投保警惕免责条款"藏太深"》,中国经济网转载(http://www.ce.cn/xwzx/fazhi/202609/t20260901_3185852.shtml)。法律依据: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第九条。本文当事人姓名、保额、判决结果均以法院及官方报道为准。
关于郑州保险夜话
靳楠 | 大童保险服务 郑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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