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人上厕所摔倒当天去世,没做尸检就火化了
保险公司拒赔10万,法院判了

老人在家上厕所摔了一跤,送到医院没救过来,当天就走了。

儿媳按当地习俗第二天就办了火化。一周后整理遗物的时候发现了一份意外险保单——保额10万。

保险公司说:没做尸检,死因不明,拒赔。

法院怎么判的?

一、老人在家摔倒去世,儿媳一周后才发现保单

山东聊城的李某甲,年纪大了在家里上厕所的时候摔倒,家人赶紧送到医院抢救,但当天就没有救过来。

死亡医学证明书上写的死因是:滑倒、绊倒和摔倒。

儿媳王某某是这份意外险的投保人。她给公公买的是"家庭成员意外伤害保险",意外身故保额10万元,受益人是法定继承人。

老人走了,按照当地的丧葬习俗,第二天就火化了。这是很多地方的传统——人走了要尽快入土为安,不能拖。

一周之后,王某某在整理老人遗物的时候发现了一份保单——这份意外险她都快忘了。她赶紧联系保险公司报案,准备申请理赔。

保险公司的回复让她愣住了:拒赔。

理由听上去也挺"有道理"的:你没有做尸检→无法确定真实死因→不能排除是因为自身疾病(比如脑梗、心梗)导致晕厥摔倒的可能→所以我们无法认定这是意外死亡。

二、摔倒到底算不算意外?这个问题比你想的复杂

很多人会觉得奇怪:人摔倒了,死了,这不就是意外吗?

但在保险公司的条款里,"意外伤害"有四个严格的要件,必须同时满足才行——

外来的、突发的、非本意的、非疾病的。

"外来的"——得有外部原因,不是身体内部的问题。"突发的"——不是长期积累的结果。"非本意的"——不是你故意的。"非疾病的"——不是疾病导致的。

四个条件缺一不可。

这个案子的争议焦点就在第四个——"非疾病的"。保险公司说:你怎么证明老人不是因为中风、心梗之类的疾病先晕倒了,然后才摔倒的?如果是疾病导致的摔倒,那就不是"意外"。

而最要命的是——老人已经火化了,没法做尸检了。 死因到底是不是纯粹的外力摔倒,没有最直接的证据来证明。

三、法院怎么判?"死因不明"按比例赔

法院审理后认为:

第一,死亡证明写的是"滑倒、绊倒和摔倒", 这说明直接原因是摔倒,不是疾病。但这个证据不够充分——因为没有尸检,确实不能100%排除疾病导致晕厥摔倒的可能性。

第二,这个案子属于"死因难以确定"的情况。 承保事故(意外摔倒)和非承保事故(疾病晕厥)都有可能,但证据不足以完全区分。

第三,根据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25条——当承保事故和非承保事故造成损失难以确定的时候,法院可以按照比例来认定保险金。

法院最终酌定:按50%的比例支持,保险公司赔付5万元。

双方都服判,没有上诉。

法官在判决书里特别提醒了一句话:出险后应当第一时间报案,保留相关证据。

这个案子判赔了5万,但教训是深刻的。

如果家属在火化之前先报了保险,保险公司要求做尸检,做了尸检,结果可能完全不同——要么赔10万,要么明确不赔(但至少能搞清原因)。

给爸妈买了意外险的人,请把这条记住: 万一出事,第一件事不是办丧事,是打保险公司电话报案。

我知道这话听着冷血。中国传统就是人走了要赶紧入土为安。但现实就是这样——保险理赔讲的是证据,证据一旦烧掉了,神仙也帮不了你。

正确的做法是:先报案,问清楚保险公司需要什么材料,然后再安排后事。 保险公司一般不会要求你必须做尸检,但你至少得给他一个知情和调查的机会。

这篇转给所有给爸妈买了意外险的人。 不是咒谁,是未雨绸缪。真到了那一天,别因为不懂流程白白损失一笔钱。

你身边有没有给老人买了保险,出事后因为不懂流程没能赔的?评论区说说。

山东省聊城市冠县人民法院判决。李某甲在家中上厕所时摔倒,经抢救无效当日身故,死亡医学证明书记载死因为滑倒、绊倒和摔倒。投保人为其儿媳王某某,投保"家庭成员意外伤害保险"(意外身故保额10万元)。按当地丧葬习俗次日火化,约一周后家属发现保单报案。保险公司以未做尸检、无法确定死因拒赔。法院依据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第25条,酌定按50%比例赔付5万元,双方服判未上诉。 来源:http://m.toutiao.com/group/7684976619785650688/

关于郑州保险夜话

靳楠 | 大童保险服务 郑州

执业证号:20401611010280102021010927

· 从业12年,国内首批资深保险经纪人

· 百万圆桌MDRT会员

· IQA国际品质服务会员

· 大童-复旦国金管理人才

保险经纪公司不隶属于任何保险公司,

我站在你的立场,从全市场选产品。

专注家庭保障规划,擅长带病投保、非标体核保

坐标郑州,服务全国

微信:

靳楠微信二维码

扫二维码,添加我为朋友。

有保险问题,扫码直接聊 👆